道交法修訂草案新增自動駕駛專章,違法責任歸生產企業

Nashnova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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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大常委會初次審議道交法修訂草案,首次以法律形式規定自動駕駛狀態下違法責任由車企承擔,這意味著中國自動駕駛責任認定正式從「誰開車誰負責」轉向「誰造車誰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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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部草案到底改了甚麼?

8月25日,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初次審議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訂草案,專設「自動駕駛汽車的特別規定」章節
這是中國首次在法律層面明確自動駕駛汽車與輔助駕駛功能的概念邊界,並釐清違法責任歸屬。
這意味著→ 自動駕駛不再只靠行業標準和地方試點規定「軟約束」,而是進入全國性立法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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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了事,誰來扛?

草案核心規定:自動駕駛功能激活狀態下發生交通違法,責任由生產企業或進口企業承擔,不再由駕駛人負責。
簡單來說= 以前不管車怎麼開,出事找坐在軚盤後面的人;現在如果是車自己在開,出事找造這輛車的公司。
這反映出立法思路的根本轉變:誰控制車輛運行,誰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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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助駕駛和沒開自動駕駛的車怎麼算?

草案同時劃了一條邊界:未激活自動駕駛功能的自動駕駛汽車,以及僅具備輔助駕駛功能的汽車,仍按現行規定管理。
這意味著→ 輔助駕駛(例如車道保持、自適應巡航)場景下出事,責任仍在駕駛人
說白了= 只有車真正「自己在開」的時候,責任才轉給車企;人還握著軚盤,責任還是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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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正式落地還有多遠?

草案目前處於初次審議階段,後續仍需經歷多輪審議程序才能正式通過,最終條文存在調整空間。
這意味著→ 方向已經明確,但具體條款——例如責任認定細則、保險配套、事故取證標準——都可能在後續審議中修改。
對行業而言,這是自動駕駛合規體系建設的關鍵驗證節點:責任框架能否最終寫進法律,將決定車企的商業化節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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