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立法授權檢察機關對外國實體提起公益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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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正審議一項法案,擬授權檢察機關就外國主體「侵害國家和公共利益」的行為提起民事公益訴訟,目前已完成二審。這意味著北京正為自己的反制裁工具箱再添一件武器——而外資企業面對的法律不確定性亦隨之升高。
這部法案到底要做甚麼?
核心變化:檢察機關將獲得獨立起訴權,可以代表「國家和公共利益」,對外國組織或個人提起民事公益訴訟。
這意味著→ 過去只有中國企業和個人能就外國制裁造成的損失起訴外國當事方;新法案把這一權力上交給國家檢察系統。
簡單來說= 以前是「民間打官司」,日後國家可以親自落場告你。
法案須經三讀方可通過,法律專家預計最快今年底完成。
「違法行為」的邊界在哪裡?
草案目前用的措辭是外國主體的「違法行為」,但哪些行為算違法、哪些利益受保護,北京尚未明確界定。
這反映出 法案留了相當大的解釋空間——執法彈性愈大,外資企業愈難提前做合規準備。
諮詢機構荣鼎諮詢(Trivium China)在客戶報告中指出,公益訴訟可導致法院發出禁令並要求賠償,「損害企業營收、運營和聲譽」。
這和現有的反制裁體系是甚麼關係?
這不是一部孤立的新法,而是2021年《反外國制裁法》的延伸。該法已規定:拒絕簽證、驅逐外國公民、沒收在華資產等反制措施。
最高檢官方報紙近期連續刊文,主張用民事訴訟手段對抗「長臂管轄」(指外國政府將自己的法律效力延伸到中國境內)。
其中一篇文章明確提到:當外國措施「威脅關鍵產業和供應鏈安全或封鎖重要技術」時,檢察機關可探索提起公益訴訟。
對在華外資企業意味著甚麼?
在華美國商會主席詹姆斯·齊默爾曼表示,會員「將密切關注該法律在實踐中的執行方式」,並強調透明度、可預期性和正當程序是維持投資信心的關鍵。
一個容易被忽略的細節:在中國涉及民事訴訟的外國公民,可能面臨「禁止出境」措施。
簡單來說= 法案一旦通過,外資企業要評估的不只是「會不會被罰款」,還有高管人身自由層面的風險——這才是令跨國公司法務部門最緊張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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