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最高法院發布房企破產處理首份系統性司法指引
nashnova research
最高法院9月8日發布房企破產處置的首份全國統一司法指引,明確購房者已付房款享有優先受償權,旨在終結各地法院處理方式不一的局面,為保交樓引入更多機構資金掃清制度障礙。
這份指引到底要解決甚麼問題?
過去各地法院處理房企破產沒有統一標準,同一類債權在不同城市可能得到截然不同的結果。
這意味著→ 債權人無法預判自己能拿回多少錢,機構資金不敢進場參與保交樓。
最高法院這次出手,核心就一件事:給全國法院一套統一規則,令處置結果可預期。
指引的關鍵規則是甚麼?
救得到的救、救不了的快清——有持續經營價值的房企及時推進重組,沒有價值的盡快清算,不再拖而不決。
在停工項目續建中,資產管理公司和機構投資者的償付順序被提高,簡單來說=出錢幫忙續建的人,還錢時排得更前。
購房者保障被單獨明確:樓花交不了、合同終止時,已付樓款和剩餘按揭都享有優先受償權。
為何選在這個時間點發布?
恒大地產(恒大旗下主要境內運營主體)的清盤申請8月21日剛獲法院受理,前一天許家印被判終身監禁。
距恒大危機爆發已近五年,多家大型房企的破產案仍在法院排隊處理。
這反映出監管層的判斷:單靠市場端救市並不足夠,破產處置的制度瓶頸亦必須打通。
對市場意味著甚麼?
易居研究院副院長嚴躍進認為,指引將顯著提升債權人的安全感,有助吸引社會資本參與保交樓。
這意味著→ 制度層面的信號已經給出,但能否真正加快停工項目處置、把機構資金引進來,要看各地法院的執行力度。
說白了=規則寫出來了,關鍵看落地——這是檢驗指引實際效果的核心觀察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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