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aceX上市後雙層股權結構蔓延,逾10萬億美元市值公司投票權失衡
Miles Bennett
SpaceX完成史上最大IPO、融資逾850億美元,但馬斯克以約40%股份掌控逾80%投票權;標普500中投票權失衡公司市值已超10萬億美元,「一股一票」原則正被系統性架空。
SpaceX的股權結構到底有多「極端」?
馬斯克持有約40%股份,卻掌控逾80%投票權——靠的是B類股,投票權是普通A類股的10倍。
這意味著→ 其餘所有股東合計持有60%股份,但在重大決策上只能投出不到20%的票。
更激進的是註冊地條款:德州法律允許SpaceX要求股東持有至少3%股權才能對董事提起訴訟——按目前估值,門檻高達數百億美元。
簡單來說= 普通股東既投不過他,也告不了他;紐約州退休基金去信直言這套結構「新穎且極端」。
這不是SpaceX一家的問題——規模有多大?
標普500中採用不平等投票權的公司市值已超10萬億美元,佔指數總市值逾15%。
加上尚未納入指數、估值約2萬億美元的SpaceX,實際佔比還會更高。
去年採用此類結構的IPO佔比升至20%,20年前僅為9%。
這反映出 雙層股權已從個別現象變成趨勢——愈來愈多創辦人在上市時就鎖定控制權。
科技巨頭裡誰也這樣做?
Meta:朱克伯格持股約13%,投票權約60%。
Alphabet:佩奇與布林合計持股約10%,投票權超50%。
這意味著→ 這些公司體量太大,基金經理根本無法將其從基準指數中剔除——你不買,業績就跑輸大市。
簡單來說= 機構投資者「用腳投票」的能力被實質削弱:不是不想走,是走不起。
雙層股權是怎樣流行起來的?
20世紀,媒體公司率先採用雙層股權(一種讓創辦人用少數股份保留多數投票權的結構),目的是隔離商業壓力與編輯獨立——《紐約時報》、霍士、新聞集團沿用至今。
Google 2004年上市時借鑑了這一做法,此後科技創辦人將其發揚光大。
這反映出 一個根本性的錯位:這套結構原本是為保護新聞獨立性而設,如今卻被用來讓創辦人在萬億美元體量的公司裡免受股東約束。
核心爭議到底是甚麼?
紐約州退休基金成員、機構投資者委員會董事凱爾·西利直言:「股東才是公司的擁有者,而非創辦人。」
他認為公司來公開市場融資,公眾就成為擁有者——SpaceX的結構「應令任何投資者深感憂慮」。
簡單來說= 真正懸而未決的問題是:當這類公司大到不能不買,投資者還有沒有辦法對創辦人形成有效制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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