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法院顧問:谷歌Gemini調用新聞內容或侵犯版權
nashnova research
歐盟法院首席法律顧問認定,Google Gemini調用新聞網站內容生成回答可能侵犯版權,但用同樣的內容訓練AI模型則不算侵權——這條線劃在哪裡,將決定所有AI平台未來如何使用新聞。
這位顧問到底說了甚麼?
歐盟法院首席法律顧問什普納爾(Maciej Szpunar)11月3日發表意見:Gemini從新聞網站檢索內容、生成回答並呈現給用戶,在特定情形下可能侵犯出版商版權。
他特別強調,版權保護的不是新聞裡的「純粹事實」,而是特定的表達形式。這意味著→ AI把一條新聞的事實換個說法講出來,未必侵權;但若照搬了原文的措辭和結構,就可能越線。
簡單來說= 事實誰都能講,但你怎麼寫的那篇稿,是有版權的。
訓練AI用新聞內容,為何反而不算侵權?
什普納爾同時認定,用受版權保護的材料訓練大語言模型,屬於歐盟法律中「文本與數據挖掘例外」條款的範疇,歸為「自由許可」,不構成侵權。
這意味著→ 歐盟法律顧問劃了一條明確的線:訓練階段可以用,生成階段可能不行。
這反映出歐盟在AI版權問題上的核心立場:機器「學習」內容與機器「複述」內容,是兩件完全不同的事。
這份意見能直接生效嗎?
此案由匈牙利網站運營商Like Company對Google提起,目前在歐盟法院審理中。
首席法律顧問的意見不具法律約束力,但歐盟法院法官通常會遵循這一意見作出裁決。
簡單來說= 這份意見本身還不是判決,但它大概率會成為判決的方向。
對AI行業意味著甚麼?
這份意見的核心區分——AI生成回答 vs AI訓練之間的版權邊界——若被法院採納,將成為歐盟範圍內的判例標準。
這意味著→ 所有用新聞內容生成回答的AI平台(不只是Google),都可能需要重新評估自己的內容調用方式,或與出版商達成授權協議。
對新聞出版商而言,這是一個關鍵的法律武器:它首次在歐盟層面確認,AI生成回答環節存在版權風險。
市场有风险,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