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擬修訂稅務條例,2027年起實施加密資產申報框架
N.R. Finch
港府6月3日動議修訂《稅務條例》,擬2027年起要求加密資產服務商申報用戶跨境交易資料,2028年起與各稅務管轄區自動交換數據——這意味著香港正式將加密資產納入全球稅務透明體系。
這個草案到底要做甚麼?
核心動作只有一件事:要求在港營運的加密資產服務提供者,對用戶做盡職審查(查清你係邊個管轄區的稅務居民),然後將跨境用戶的交易資料報畀香港稅務局。
稅務局再將資料每年自動交換畀對應的海外稅務機關。
這意味著→ 以往加密資產交易在各地稅務系統之間係「資訊孤島」,這個框架的目標就係將孤島連起來。
時間線係點樣?
2027年起實施加密資產申報框架,服務商開始登記、審查、報送。
2028年起正式啟動跨境自動交換稅務資料。
簡單來說= 2027年係「建檔」年,2028年先係「通氣」年——你嘅交易資訊到時會流向你所在地嘅稅務局。
香港點解要跟?
署理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浩濂喺立法會明確講:如果唔跟,香港可能被列為「不合作稅務管轄區」。
這反映出 呢件事唔係香港主動收緊,而係國際壓力倒逼——經合組織(OECD,全球主要經濟體嘅政策協調組織)2023年推出咗呢套框架,各大金融中心都喺跟進。
一旦被貼上「不合作」標籤,在港企業去海外做生意時,合規成本同稅務負擔都會增加。
對加密行業有甚麼實際影響?
所有與香港有「申報關聯」嘅加密資產服務商,必須向稅務局登記。
服務商要保存盡職審查紀錄,即使公司已經解散、唔再經營都唔可以銷毀。
如果違反申報或審查規定,又或者用戶喺自我證明中蓄意提供虛假資料,草案設有罰則機制。
唔止加密——傳統金融都被擴圍?
草案同時修訂咗共同匯報標準(CRS,各地交換銀行賬戶資訊嘅現有框架),將數碼財務產品都納入匯報範圍。
仲新增咗對賬戶持有人、控權人及其財務賬戶嘅額外申報要求。
這意味著→ 唔止幣圈被盯住,任何以數碼形式存在嘅金融產品,都喺收緊申報嘅大趨勢入面。
香港有必要借修訂《稅務條例》實施以上新措施,以履行國際稅務合作義務,維持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聲譽,並避免香港被視為不合作稅務管轄區。
陳浩濂
香港署理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
(2025年6月3日,立法會二讀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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