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歌廣告技術壟斷案陪審團審判獲批,索賠逾32億美元
nashnova research
紐約聯邦法官批准約5000家出版商及兩家媒體集團合計逾32億美元索賠進入陪審團審判,Google廣告技術壟斷面臨的法律風險正從「是否違法」轉向「賠多少錢」。
這筆32億美元索賠,錢從哪來、怎麼分?
法官將索賠拆成三筆:約5000家出版商集體訴訟追索約17億美元,《今日美國》母公司USA Today Co.單獨索賠約9億美元,英國Daily Mail集團索賠約6億美元。
這意味著→ Google面對的不是一場官司,而是三路同時推進的賠償請求,任何一路敗訴都將形成賠償先例。
Google母公司Alphabet股價周四收跌1.7%,市場已開始為這一風險定價。
出版商告Google,到底告的是甚麼?
核心指控集中在Google旗下AdX廣告交易所(一個撮合廣告買賣雙方的平台)——出版商認為Google同時控制了廣告的買方工具、賣方工具和中間交易平台,形成壟斷。
簡單來說= Google既當裁判又當球員:它既運營廣告交易市場,又提供買賣雙方的工具,出版商別無選擇,只能接受Google的定價。
這一指控與維珍尼亞州聯邦法院上月的判決一脈相承——該法院已認定Google在兩個廣告技術市場存在非法壟斷。
維珍尼亞案和紐約案是甚麼關係?
維珍尼亞案由美國司法部及多個州政府於2023年提起,上月已判定Google違法壟斷,並要求Google開放廣告技術工具與競爭對手互聯互通,但未下令拆分業務。
紐約案涉及同一行為,但目標不同:維珍尼亞案解決「是否違法」,紐約案專門追索損害賠償。
這意味著→ 維珍尼亞案的壟斷認定為紐約案提供了事實基礎,出版商在紐約拿到賠償的概率因此大幅上升。
雙方怎麼說,接下來看甚麼?
USA Today Co.首席法律顧問稱此次裁決為「重大勝利」,該公司可追索10億美元全球賠償(適用反壟斷法三倍賠償規則前的基數)。
Google則強調法院同時駁回了部分出版商針對另一種廣告購買工具的索賠,並表示將在法庭上繼續抗辯。
法官尚未排定庭審日期。這意味著→ 陪審團審判一旦啟動,將直接決定Google的實際賠償金額,是Alphabet廣告技術法律風險能否量化落地的關鍵節點。
市场有风险,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