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ta在澳洲遭集體訴訟,指控Facebook和Instagram傷害未成年人
nashnova research
澳洲律所明特艾利森本月代表八名未成年原告對Meta提起集體訴訟,指控其演算法推送有害內容致兒童成癮——這可能是澳洲首例以社交媒體平台為被告的未成年人傷害集體訴訟。
這場訴訟到底在告甚麼?
律所明特艾利森在澳洲聯邦法院起訴Meta旗下Facebook和Instagram,代表八名原告,均聲稱在18歲以下時受到平台傷害。
核心指控有兩條:一是演算法主動向未成年人推送有害內容,二是平台設計令未成年人產生成癮行為。
這意味著→ 訴訟矛頭並非指向某一條具體內容,而是指向平台的演算法機制本身——「不是你發了甚麼,而是你怎麼推的」。
為何說這個案件具有標誌性意義?
此案可能是澳洲首例將社交媒體平台列為被告、指控其對未成年用戶造成傷害的集體訴訟。
法院已發出禁止令,禁止披露任何可能暴露原告身份及訴狀內容的資料,保護力度罕見。
簡單來說= 以往各國對社交媒體的監管多是罰款或立法限制,這次是受害者直接走法律程序索賠,性質截然不同。
澳洲為何對科技巨頭如此強硬?
澳洲已率先在全球立法,禁止16歲以下未成年人使用社交媒體。
正在推進的新規擬允許用戶關閉演算法驅動的內容推送——直接動了平台的核心商業邏輯。
這反映出 澳洲正從「事後罰款」走向「事前限制+事後追責」的雙重監管路徑,科技公司在該市場的合規成本將持續上升。
Meta面臨的全球法律風險有多大?
Meta今年8月已同意向美國近所有州支付180億美元,和解各州指控其將社交媒體設計成令兒童成癮的訴訟。
澳洲集體訴訟目前仍在早期階段,Meta未就此事立即作出回應。
這意味著→ 美國的巨額和解並未「買斷」全球風險——澳洲案的走向,將是觀察Meta在非美國市場法律尾部風險的重要節點。
市场有风险,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