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門發文規範商品住房預售條件

Nashnova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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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等三部門要求商品房預售須主體結構封頂,具體門檻交由地方決定——預售制度正從「有證就能賣」收緊為「蓋到一定程度才能賣」。

01

這條新規到底講了甚麼?

住房城鄉建設部聯合兩個部門發出通知,明確商品住房預售(樓還未建好就開始賣)的底線條件。
核心要求:單體建築必須完成主體結構封頂,方可預售。
這意味著→ 開發商不能再拿塊地、挖個地基就開始收錢,至少要將主體結構建完。
02

點解現在要提高預售門檻?

過去幾年部分開發商高槓桿拿地後提前預售,資金鏈斷裂導致大量爛尾樓,買家付了錢卻收不到樓。
簡單來說= 以前規則太鬆,開發商未點樣起就可以賣,風險全壓在買樓人身上。
這反映出 監管層正在將預售制度由「寬進」調向「嚴進」,保護買家的優先級正在上升。
03

落地執行會有幾大差異?

通知將具體條件交由各地根據實際情況確定,意味著一二線城市與三四線城市的執行力度可能明顯不同。
這意味著→ 資金緊張的中小開發商衝擊更大——封頂才能賣,等於前期需要更多自有資金撐到那一步。
對買家而言,日後買到爛尾樓的機會會降低,但新盤供應節奏可能放慢、等候周期變長。

市场有风险,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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