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貿易法院裁定維持取消de minimis關稅豁免
Nashnova编辑部
美國國際貿易法院駁回對特朗普暫停「de minimis」免稅政策的法律挑戰,裁定總統有權取消800美元以下進口商品免稅待遇,該豁免取消已導致累計關稅超10億美元。
這宗官司爭的是甚麼?
美國原本有一條規則:零售價800美元及以下的進口商品可以免關稅入境,這就是「de minimis」豁免(拉丁語,意思是「小到不值得理」——一種針對低價進口貨的免稅通道)。
特朗普下令暫停這條規則,密歇根州汽車零部件經銷商底特律車橋公司入稟法院,理由是:總統在沒有國會授權下不能單方面叫停。
這意味著→ 爭議核心不在於該不該徵稅,而在於誰有權決定徵不徵——總統還是國會。
法院為何站在總統一邊?
司法部援引《國際經濟緊急權力法》(IEEPA),當中賦予總統「撤銷、廢止、阻止或禁止」與財產相關「特權」的權力。
簡單來說= 政府的邏輯是:免稅是一種「特權」,總統有權收回特權,這跟新設一種關稅是兩回事。
底特律車橋公司還搬出特朗普此前在最高法院全球關稅案中敗訴的先例,主張同一部法律下結論應通用——但法院認為兩案性質不同,未予採納。
國會不是已投票取消豁免了嗎?
國會去年確實已投票永久取消 de minimis 豁免,但相關立法要到2027年才正式生效。
底特律車橋公司據此反駁:國會設了這麼長的過渡期,說明國會自己都無意讓總統即時動手。
法院同樣未採納這一論點。這意味著→ 法院的立場是:國會的立法時間表不構成對總統行政權力的限制。
對消費者和進口商有何影響?
豁免取消已產生實質影響:據美國海關數據,截至2025年底累計新增關稅繳納額超過10億美元。
這反映出 大量跨境電商及小額進口商品此前依賴這一免稅通道,豁免一停,成本即時上升。
底特律車橋公司仍可向聯邦巡迴上訴法院上訴,案件走向存在變數——但在上訴結果出來之前,豁免暫停繼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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