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法院推翻IRS限制風能太陽能稅收優惠規則

N.R. Finch
Published 2026-06-08About 3 min read

美國聯邦法院推翻IRS去年收窄風能、太陽能30%稅收抵免資格的規則,認定其廢除沿用十年的「在建」定義缺乏充分理由——清潔能源開發商的項目鎖定機制暫時恢復,但最終走向仍待IRS重新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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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到底推翻了甚麼?

IRS去年8月取消了「5%成本安全港」條款(一種讓開發商提前鎖定稅收優惠資格的機制)——此前開發商只需預付項目總成本的5%,就能將項目資質保護期鎖定四年
新規將該條款限定為僅適用於最小規模項目,等同絕大多數風能、太陽能項目失去提前鎖定資格的通道
法官科拉爾-科特利認定:IRS廢除一項沿用十年的定義,卻未提供充分理由,程序上站不住腳,將規則發回「重新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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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對清潔能源項目意味著甚麼?

現行聯邦法規定,清潔能源項目須在今年7月4日前開工,或2027年底前投入運營,方可申請30%的稅收抵免及額外加成補貼。
這意味著→ 時間窗口本就緊迫,IRS的新規等於在窗口關閉前再收窄入口——大量處於前期階段的項目可能直接出局。
規則被推翻後,開發商理論上可重新援引「5%成本」條款鎖定資質,但IRS重新審議的結果尚未明確,不確定性並未完全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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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在打這場官司?

原告陣容橫跨環保組織、地方政府及行業公司:俄勒岡環境委員會、自然資源保護委員會、Public Citizen、三藩市以及清潔能源諮詢公司Woven Energy
三藩市檢察長大衛·邱表示:「這一裁決對政府行為形成了重要制衡,政府的舉措正在推高全美普通民眾的能源價格。」
簡單來說= 原告的核心論點很直接——限制稅收優惠不會省錢,只會令電價更貴,最終埋單的是普通消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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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場裁決放在更大的政策博弈裡怎麼看?

這是特朗普政府在清潔能源政策領域遭遇的又一次司法挫敗。政府長期以清潔能源「不可靠且補貼不公」為由推動限制稅收優惠。
這反映出 行政機關想透過行政規則快速收緊政策,而法院要求程序上必須「說清楚理由」——程序正當性成為清潔能源開發商目前最有效的防線。
IRS發言人表示不就未決訴訟置評,規則發回重新審議後最終結果仍是未知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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