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经贸磋商达成五项初步成果:原则同意相互降税
5月16日晚间,中国商务部就中美经贸磋商初步成果发布答记者问,披露了此轮磋商达成的五项核心共识。这是继5月14日两国元首北京会晤宣布"总体平衡积极的成果"后,中方首次公布具体磋商内容。
韩国磋商铺路,元首会晤定调
5月13日,国务院副总理何立峰与美国财政部长贝森特在韩国举行经贸磋商,为次日的元首会晤做经贸领域准备。商务部表示,双方就解决彼此关注的经贸问题和拓展务实合作进行了"坦诚、深入、富有建设性的交流",并在此后就具体内容进行密集磋商,取得积极共识。
五项初步成果
关税安排形成共识。 双方同意继续落实前期磋商成果,并就有关关税安排形成积极共识。此前,中美已通过日内瓦、马德里、巴黎、吉隆坡等多轮磋商逐步降低双边关税水平。
成立贸易理事会和投资理事会。 双方将通过这两个新设机制讨论各自在贸易投资领域的关切,原则同意对同等规模的各自关注产品降税。分析人士指出,制度化对话机制的建立有助于为双边经贸关系提供更稳定的框架。
推动解决农产品非关税壁垒。 美方将积极推动解决中方在乳制品和水产品自动扣留、介质盆景输美、山东禽流感无疫区认定等方面的长期关切;中方也将积极推动解决美方牛肉设施注册、部分州禽肉输华等问题。
扩大双向贸易。 双方同意通过一定范围产品的相互降税等安排,推动包括农产品在内的多领域贸易扩大。
飞机采购与供应链合作。 双方就中方采购美方飞机以及美方保障飞机发动机、零部件对华供应达成有关安排,同意继续推进相关领域合作。
细节仍在磋商中
商务部表示,目前双方仍在就有关成果的细节进行磋商,经贸团队将按照两国元首确定的方向"尽快锁定成果,共同做好落实"。
自2025年日内瓦会谈以来,中美经贸团队已进行多轮磋商。此次北京会晤期间达成的初步成果,涵盖关税、机制建设、农产品市场准入、双向贸易扩大及航空合作等多个维度,被视为双边经贸关系持续回稳的积极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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