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商务部拟立规打击外国实体侵害商业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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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商务部10月26日发布《保护中国商业秘密特别规定》征求意见稿,首次将商业秘密保护与国家安全直接挂钩,赋予商务部对外国实体实施贸易与投资限制的明确法律依据。

01

这份草案到底要管什么?

商务部10月26日公布征求意见稿,公众意见截止日为2026年11月24日。
适用对象:外国实体在国际经贸及相关活动中侵害中国商业秘密的行为。
关键前提——不是所有侵权都管,只管同时危害中国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或构成现实威胁的。
这意味着→ 草案给"商业秘密保护"加了一道国家安全滤网,门槛不低,但一旦触发,后果很重。
02

商务部拿到了什么权力?

商务部有权决定对相关外国实体展开调查。
可采取的措施包括:限制或禁止该外国实体从事与中国有关的货物、技术进出口。
还可限制或禁止其在中国境内新增投资。
用大白话说= 一旦被认定触线,这家外国公司在中国的买卖和投资都可能被卡住。
03

法律依据从哪来?

商务部表示,草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研究起草。
公众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或信函向商务部条约法律司提交意见。
这反映出 此次立规走的是行政法规路径,不需要走全国人大立法程序,落地速度可能更快。
04

市场该关注什么?

草案首次把商业秘密保护与国家主权、安全利益直接挂钩。
这意味着→ 商务部获得了一个新工具——以"保护商业秘密"为名,对外国实体实施贸易和投资限制。
最终落地形式及执行边界是核心变量:哪些行为算"侵害"、谁来认定、调查程序如何,草案尚未完全明确。
用大白话说= 规则给了权力,但权力的边界还模糊,这正是市场不确定性的来源。

市场有风险,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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