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贸易法院裁定维持取消de minimis关税豁免

Nashnova编辑部
Published todayAbout 2 min read
01

这个案子到底在争什么?

此前美国有一条规则:零售价800美元及以下的进口商品可以免关税入境,这就是"de minimis"豁免(de minimis,拉丁语,意思是"小到不值得管"——一种对低价进口货的免税通道)。
特朗普下令暂停这条规则,密歇根州汽车零部件经销商底特律车桥公司起诉,理由是:总统没有国会授权,不能自己说停就停。
这意味着→ 争议的核心不是该不该收税,而是谁有权决定收不收——总统还是国会。
02

法院为什么站在了总统一边?

司法部援引了《国际经济紧急权力法》(IEEPA),其中赋予总统"撤销、废止、阻止或禁止"与财产相关"特权"的权力。
用大白话说= 政府的逻辑是:免税是一种"特权",总统有权收回特权,这跟新设一种关税是两码事。
底特律车桥公司还搬出了特朗普此前在最高法院全球关税案中败诉的先例,主张同一部法律下的结论应通用——但法院认为两案性质不同,未予采纳
03

国会不是已经投票取消豁免了吗?

国会去年确实已投票永久取消de minimis豁免,但立法要到2027年才正式生效。
底特律车桥公司据此反驳:国会设了这么长的过渡期,说明国会自己都没打算让总统现在就动手。
法院同样未采纳这一论点。这意味着→ 法院的立场是:国会的立法时间表不构成对总统行政权力的限制。
04

对消费者和进口商意味着什么?

豁免取消已经产生了真金白银的影响:据美国海关数据,截至2025年底,累计新增关税缴纳额超过10亿美元
这反映出 大量跨境电商和小额进口商品此前依赖这一免税通道,豁免一停,成本立刻上升。
底特律车桥公司仍可向联邦巡回上诉法院上诉,案件走向存在变数——但在上诉结果出来之前,豁免暂停继续有效

Content is for reference only, not financial advice.

美国贸易法院裁定维持取消de minimis关税豁免 · nashnov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