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立法强制科技巨头为新闻付费

Nashnova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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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议会8月20日通过《新闻议价激励法》,要求广告收入超2.5亿澳元的科技平台向本地新闻媒体付费,否则加征2.5%广告税——这意味着Meta、谷歌、TikTok和领英正式面临「要么谈判,要么交税」的二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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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条法律到底要求平台做什么?

凡在澳大利亚运营"重大"社交媒体或搜索服务、且本地广告收入超过2.5亿澳元(约1.78亿美元)的平台,必须向本地新闻机构付费。
不付费的后果:被征收广告收入2.5%的专项税款,税款将定向拨给澳大利亚新闻机构。
这意味着→ 法律的逻辑很直白——新闻机构的内容驱动了平台的用户参与度和广告收入,平台必须为此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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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平台被点名?

目前受约束的平台包括Meta、Alphabet旗下谷歌、TikTok以及微软旗下领英
用大白话说= 只要你在澳大利亚赚的广告费够多、用户量够大,就逃不掉这张网。
这反映出澳大利亚监管的靶心不是某一家公司,而是所有从新闻内容中获利的大型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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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怎样才能不交这笔税?

平台可以选择在财务报告期结束前,与至少八家不同出版商签订商业协议,用于抵扣税款。
抵扣力度向中小媒体倾斜:与大型出版商的支出可抵扣税款的150%,与中小型出版商的支出可抵扣200%
但设了天花板——单笔协议的抵扣上限为平台税款总额的25%,这意味着→ 平台不能只跟一两家大媒体签约就了事,必须广泛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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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会发生什么?

澳大利亚政府明确表态:「立法已经到位,向平台传递的信息十分明确——必须推进商业协议的谈判。」
平台能否在报告期截止前与足够多的出版商完成谈判,将直接决定其实际税务敞口的大小。
用大白话说= 法律给了平台一条出路,但出路的门很窄、时间很紧——谈不拢,就老老实实交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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