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法院首次对港股上市公司主张司法管辖权
Miles Bennett
北京金融法院首次受理内地投资者起诉港股上市公司案件,援引《证券法》域外管辖条款立案——这意味着内地法院的手,第一次正式伸向了港股市场。
这个案子讲的是什么事?
超过40名内地投资者向北京金融法院起诉一家境外注册的港股上市公司,指控其在2017–2018年间隐瞒不规则贷款、未经授权担保及关联方交易。
该公司已于2021年1月停牌并被摘牌,股东手中的股票无法卖出,投资打了水漂。
用大白话说=公司藏了坏账和违规担保没告诉投资者,等东窗事发,股票直接退市,钱拿不回来了。
为什么北京的法院能管香港的上市公司?
北京金融法院援引的是中国《证券法》域外管辖条款——这条法律允许内地法院对境外证券活动行使管辖权,前提是该活动损害了境内投资者的利益。
这是该条款首次被实际用于港股案件,此前从未有内地法院对港股上市公司正式立案。
这意味着→一条写在纸上多年的法律条文,第一次变成了真实的司法行动,从"理论上可以管"变成了"真的管了"。
内地投资者和港股的关系有多深?
通过沪深港通等渠道,内地资金持续南下——今年上半年,内地企业在香港IPO及二次上市中募资约260亿美元。
同期香港市场募资总额为264亿美元,内地企业占比接近98%。
用大白话说=香港市场的新股融资几乎全靠内地公司撑着,内地投资者和港股之间早已深度绑定。
对港股市场意味着什么?
如果此案形成先例,更多内地投资者可能绕开香港法律体系,直接在大陆法院起诉港股公司。
这意味着→港股上市公司未来可能面临内地和香港双重司法管辖的合规压力,信息披露标准被迫就高不就低。
这反映出一个更大的趋势:随着内地资金在港股中的份量越来越重,监管权的边界也在跟着资金流动的方向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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